团购调查报告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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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购调查报告2篇

团购调查报告2篇

  在人们越来越注重自身素养的今天报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报告成为了一种新兴产业。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报告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团购调查报告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团购调查报告1

  一、影响消费者价格敏感度的机理因素

  团购一般是指具有相同购买意愿的消费者通过网络中间商形成购买群体以较低的价格向企业购买同一产品或服务的行为。研究团购对消费者价格敏感度的影响首先要研究消费者敏感度理论入手。价格敏感(Allenby和Lenk1995)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决策中对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差异的感知和重视程度。消费者的价格接受区域越大表示消费者的价格敏感度越小反之消费者的价格敏感度越大。对于企业而言价格是营销组合中的一个重要而复杂的决策变量。现有研究表明产品质量、广告、品牌和顾客满意度等因素是消费者价格敏感度的重要影响因素。

  最后顾客满意度越高价格敏感度越低。顾客满意反映了顾客心理期望和获得产品价值的差异对比其实质是顾客获得超出他们承担的产品价格以上的那部分价值企业提供具有功能性价值和情感性价值的产品或服务时顾客总是倾向于将它分解为功能、价格、服务、品质、包装等因素然后依次做出评价。当顾客总体满意度较高时对于价格因素的感知越弱。如果企业的顾客满意度较高其在价格竞争中也会具有相对较强的优势。时间上提供了选择性的便利大大满足了网络购物群体中的便利型偏好消费者。

  二、团购对消费者价格敏感度的影响

  团购网站主要是为企业和消费者提供信息与中介服务。从企业的角度来看团购网站既是一个销售产品的渠道商也是一个集聚众多消费者的信息传播平台。企业通过与团购网站的合作可以提升知名度和影响力并且获得数量巨大的用户的关注当消费者首次消费获得较好的体验和购买到高质量的产品这将为企业获得新客户奠定基础。团购网站的产品或服务在价格上具备深度折扣在品种上具有多样性在地域上具有本地化等特点。通过对参与团购消费者的不同类型划分可以得知团购网站满足了不同细分标准下消费者的需求与心理动机面对不同价格的同款产品消费者往往会选择价格更实惠的那一个。但消费者也会购买价格较高的一款而其销量也并不比最低价的产品低这种现象表明网络团购对消费者价格敏感度的影响是多元的。

  三、结论及对策建议

  从上述分析得出网络团购从多方面影响消费者的价格敏感度产品的差异化和培养消费者的品牌忠诚度是降低消费者价格敏感度的有效途径。企业通过提供差异化的产品以扩大消费者的选择范围并且重视市场细分以满足不同层次消费者的需求。由于网上交易的高风险性的存在信誉良好的团购网站和参与团购的品牌企业更容易获得市场份额而知名品牌产品的团购价格会对消费者的购买决策产生更大影响这时企业需要明白的是:团购网站是一个营销平台也是一种销售渠道。面对网络信息传播的广泛性企业参与团购的价格必須与正常分销渠道的价格相协调与产品策略、促销策略等营销要素相匹配。

  团购作为当前比较流行的消费方式其产品同质性比较高价格是消费者进行选择的一大因素。因此研究提高团购网站的消费者价格敏感度是团购网站实现共赢的一条途径。

团购调查报告2

  团购一词产生于上世纪80 年代通常是指某些团体通过大批量地向供应商订购以低于市场价格获得产品或服务的采购行为。随着互联网与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团购行为在互联网上逐步得以兴起即网络团购并逐渐发展成为一种新型的电子商务模式。一般来说网络团购是指通过网络将具有相同购买意向的消费者联合起来以购买量的优势来获得最优价格的一种购物方式。

  网络购物作为一种新兴的购物方式凭着其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方便快捷的特点正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的青睐。人们在享受这一灵活便捷、成本低廉的消费模式的同时也遭遇到了网络诈骗、网络虚假宣传、消费者售后服务无法保障等违法行为的损害。笔者试图从网络团购现状、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出发探讨如何更好地强化网络团购监管一、网络团购的现状

  一、网络团购的现状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发布的《xx年度中国电子商务市场数据监测报告》显示xx年国内初具规模的网络团购企业数量已达1726家随着搜狐、腾讯、新浪等互联网巨头的加入使这场被媒体戏称为 “百团大战”的电子商务大战在无声无息中硝烟弥漫。

  (一)网民参与团购的原因分析

  团购网站是一个交易平台而网络团购是一种电子商务,即一个购物团队通过团购网站向商家采购商品其吸引消费者最核心的元素是价格团购价格比单买普遍要低40%左右中国it消费市场315年度调查显示:高达61.5%的被调查者曾经有网上团购的经历谈及参与团购的原因62.9%的被调查者认为价格便宜21.4%的被调查者认为方便快捷。

  (二)网络团购的商品分析

  网络团购的商品五花八门食品、服饰、建材、五金、家电等应有尽有。据了解嘉兴本地的团购网站实物类以销售女性用品、家居用品、服装为多消费类则大多是餐饮、娱乐、美容、体检、健身等消费券每天的销售量在20单到500单不等但在上海、北京等一线城市网络团购的商品已经涉及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电脑、家电、金银饰品等大件物品都可以从团购网中搜罗到。

  (三)网络团购的人群及组团方式

  参与网购的人群主要是20-40岁的中青年他们大多是办公室职工、中高层管理者、学生和自由职业者。目前组团网购的方式大致有三种:消费者自发组织的团购、职业团购行为和商家自己组织的.团购以后两者居多。

  二、团购网站存在的问题

  (一)网站经营者主体身份难以识别

  团购网站在商家与消费者间起着一个中介的作用而这个“中介组织”的主体资质就显得十分重要。如果网络交易主体真实身份无法界定交易各方的责权利将无法界定保障网络交易安全、维护网络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也就无从谈起。目前大多数团购网站主办者是自然人或注册资本较小的公司法人由于自身规模的限制资金的短缺经营理念的落后没有意识到公示主体身份的重要性或者抱着赚一票就走人的思想仅在网站上载有经营者的电子邮件地址手机号码银行账号等至于负责人姓名或公司工商注册登记情况等则避而不写。这导致了消费者无从得知网站的真实情况也就无法对网站产生信赖感影响了消费习惯的形成。同时也会使得网站经营者存在侥幸心理逃避应该履行的义务和责任。

  (二)网站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

  由于团购网站门槛较低网站经营者素质参差不齐也由于这个竞争激烈的行业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脱颖而出的领军企业出现因此大多重经营而轻管理对规章制度的建设没有整体和前瞻性的思考包括交易规则、交易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在内的一系列规章制度没有系统的总结和施行。整个行业缺少核心竞争力没有形成以制度促发展以制度求突破的良好氛围基本处于无序的低层次的同质化竞争中。

  (三)消费者权益保障不利

  由于团购网站上丰富的商品品种加上低到令人瞠目结舌的价格极容易促发消费者购物欲望。但是团购网站其规模和资源都很局限品牌知名度不高导致在与商户的合作中议价能力低协商能力弱在权责划分时处于弱势地位。一旦发生消费纠纷由于其权责划分不明确导致网站拖延售后问题的解决时间合作商户怠于承担责任造成团购网站和商家互踢皮球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应有的保障。

  (四)在线支付流程存疑

  目前国内多数团购网站采用先付款后消费的交易流程消费者在团购了产品或服务后通过网上银行、第三方支付平台直接把款项支付给团购网站。对于团购网站而言预先收取消费者的货款是确保团购成功的前提同时也是团购网站赢利模式之一。然而对于消费者来说确认订单只是消费的开始只有到商家实际消费或收到产品后才算团购结束。一旦消费过程中出现问题消费者要求退款时不规范网站往往借口拖延有的甚至莫名消失。不健全的支付机制让这些不规范网站钻了空子给消费者支付的资金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

  (五)遭遇诚信危机

  团购行业形成千团大战的格局难免鱼龙混杂、良莠不齐行业诚信机制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团购网站由于信息透明度较低运作中遇到的最大阻碍就是诚信问题如网络欺诈虚标价格哄抬团购人数造成热抢假象以及暗箱操作等。这些都增加了消费者的不安全感降低了网络消费的频率最终会制约网络团购市场的发展。同时网站合作的商家诚信方面也可能出现问题。比如有些商家以极低甚至亏本的团购价格吸引消费者购买但在消费者实际消费时采用搭售其他商品、限定服务种类等形式诱使消费者超额消费从而达到弥补团购产品亏损甚至获取暴利的目的。

  三、工商部门的监管对策

  团购网站作为网络商品交易的重要平台是网络商品及有关服务集中交易的场所和空间网络交易平台交易秩序是否规范、有序直接关系到网络商品交易能否健康发展。xx年7月1日国家工商总局颁布实施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是工商机关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的重要举措。工商部门必须积极履行国务院新“三定”方案赋予的“负责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的法定职责深刻领会《办法》的精髓把握“两个促进”“两个维护”的原则探讨如何依据现有法律法规努力建立起一个规范的、诚信的、有序的网络团购市场环境促进我国网络团购行业健康快速地成长。

  (一)完善法制建设实行登记备案管理

  虽然目前工商、商务、银行、公安等管理部门颁布了一些规范网络商品交易的管理办法但还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来规范团购网站的经营行为因此亟待出台针对团购网站经营行为的法律和规范完善网络团购的法律环境。此外现有法律法规还存在一些概念模糊相互衔接不良的情况。如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国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证制度。而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条件之一要求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注册资金大于等于100万元的内资公司这一规定说明团购网站的经营者必须是独立的法人而不能是自然人。而按照《办法》的有关规定团购网站应属于网络服务经营者中的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网站经营者但对于网站经营者是法人还是自然人没有明确界定。法律规定的不完善导致了国内大部分团购网站并没有办理经营许可证没有进行工商登记。根据这一现实情况笔者认为目前工商对团购网站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是比较合适的办法。对有条件的、规模较大的团购网站鼓励在办好经营许可证的前提下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对条件不成熟的网站则引导进行工商网上备案。

  (二)以网管网实施亮照工程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公示经营者真实身份是交易相对人信赖的基础。工商营业执照在传统商业活动中具有公示经营者信息的作用是交易相对方辨明经营者身份的重要依据。网络环境的虚拟性、开放性和跨地域性决定了在线经营主体的公示是确保在线交易安全的重要措施也是实现工商监管的重要措施。因此工商部门对于团购网站的监管必须以网络信息技术为依托和手段“以网管网”在网络环境下通过工商登记数字化或电子化利用现有工商平台建立的市场主体数据库为各类团购网站免费、方便、快速地办理营业执照网上标识(即工商红盾标识)实现网上亮照经营。涉网主体领取营业执照网上标识后挂在其网站的首页任何人点击网页上“红盾”后就会亮出个性化的“网络工商”页面其中有该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的全部内容。这些信息与工商市场主体认证数据库相连内容动态更新。

  (三)成立行业协会健全规章制度

  工商部门可依据《办法》第九条的规定鼓励、支持团购网站成立行业协会通过行业协会指导各成员企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要求其网站上予以公示最大限度的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通过行业自律约束机制来督促团购网站履行经营者的法律义务从而更好的维护团购各方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四)建立维权机制改进支付流程

  网络交易消费者的权益是网络交易环境下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依法享有受法律保护的权利。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有九项权益包括知情权、安全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获知权、结社权、人格权、获赔权和监督权。在电子商务的环境下传统消费者所享有的九项权利同样为电子商务消费者所享有。只是由于消费环境不同网络交易消费者权利的内容、实现方式也会有所不同。针对网络团购维权机制欠缺的现状工商部门应该引导网络团购行业建立维权机制推进团购网站施行先行赔付、消费保证金、无理由退换货等制度。对与团购网站不合理的支付流程可以考虑引入第三方支付机构把交易双方的资金先打入第三方账户当消费行为完成后再将资金汇入网站和商家的账户从而避免了未消费已付款或消费不满意后无法退款的情况产生。此外要求团购网站在主页面上链接12315的网络交易投诉举报中心构筑起工商部门与消费者在互联网上的沟通新渠道督促网站对消费者的投申诉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在网站予以公示。

  (五)引入信用认证探索信用分类监管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当前制约网络经济发展的主要瓶颈就是信用体系的缺失。工商部门可考虑引入经权威部门授权的信用认证和评级机构针对团购网站的诚信资质进行认证和评级。该认证和评级应该包括三方面第一是考察团购网站经营企业的工商登记情况对其存在的真实性进行核准;第二要考察其履约能力即公司实力评价;第三是其开业信用记录包括交易记录、交易规模。通过社会信用机构在信用体系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提高企业的诚信履约意识。同时为了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可借鉴已有的成熟经验探索制定“网站信用管理规范指引”和“网站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对团购网站实施信用分类监管。通过相应的制度规范、运行系统、运行机制的建设和信用评价活动的开展实行褒奖守信惩戒失信的奖惩制度。在条件成熟的地区可发起成立网站信用联盟通过信用联盟的典型示范作用推动网站信用建设。

  (六)加强沟通协调推动部门合作

  团购网站的监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链条长、环节多涉及公安、电信、商务等多个职能部门从而决定了工商部门必须与政府相关部门建立日常协作配合机制进一步增进部门间的沟通与合作避免盲目管理、多头监督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联互通的监管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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