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板材合同

正文:

购销板材合同

购销板材合同

  出租方:

  承租方:

  甲、乙双方就门面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门面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期限自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计 个月。

  二、本门面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按月结算。每月月初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

  三、乙方租赁期间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 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 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常宁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banner广告2

发表评论